衡阳市人民政府自颁布实施《衡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衡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男女平等”、“儿童优先”意识增强,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规划》主要目标进展情况
《妇女儿童规划》涉及十大领域,55项指标。经监测评估,妇女儿童规划的53项可量化指标中,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已有49项指标接近或提前达到2010年我市规划目标要求,绝大多数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涉及人口和经济环境、妇女参政议政、教育、卫生保健、法律、环境保护、就业及劳动保护等各方面的统计指标,与去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一)妇女与经济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止今年七月,全市人均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5011元增加到12287元,增长7276元。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锁定63亿元奋斗目标,比上年增长25%,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人口环境日趋良好。目前,全市总人口为728.88万人,其中女性345.89万人,占总人口的47.45%,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6.71‰降至5‰,人口自然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衡量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规划》出台后,各级党组织围绕《妇女规划》中拟定的目标,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落实,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明显提高。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总数3397人,其中女性509人;政协委员数3383人,其中女性575人;市本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也达到了100%,县级政府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67%。越来越多的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