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妇女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多次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受到了重视。我们曾就不宜提建立“阶段就业制度”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提出意见,这个意见被采纳。目前,大量妇女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如何切实保障她们的权益,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还多次呼吁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用人单位不愿吸收女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愿负担女职工生育费用。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妇女就业。现在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参保职工为3590万人,其中有14个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实行的效果是好的。我们建议将生育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在制定社会保险法时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各级妇联还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同一切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作斗争,尽力为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去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从妇联系统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以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的执法监督。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的2322名妇联干部被聘请担任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我们要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在城市中,我们也十分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妇女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在总结“巾帼建功”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这项活动由十大窗口行业逐渐拓展到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从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倡导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工作,一大批女职工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优异的成绩。
妇联既要做好城乡基层妇女工作,关注和帮助处境困难的妇女群体;又要在高层次知识女性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工作,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鼓励她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才创业,在妇女运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妇联不仅要关心成年妇女,也要关心儿童、女学生和老年妇女,协调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巩固和扩大妇女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妇联的一项重要任务。妇联在这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多年来做出了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加强各族各界妇女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今后要在继承发扬好的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