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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敏: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维权蓝天

2008-08-28 09:05:55 来源: 凤网    0 条评论

“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最大的快乐。”这是花垣县妇联副主席姚敏常说的一句话。姚敏同志从事妇女工作十四年来,先后担任县妇联办公室主任、副主席,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上,她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用真诚和爱心为妇女儿童服务,认真做好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蓝天。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她努力按照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信访干部的要求,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十几年来,她不光刻苦学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还努力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平时看书看报,总不忘把有关妇女维权的案例剪辑下来,从中学习成功的经验,还经常虚心向有经验的律师学习、请教,注重从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维权工作水平。在她眼里,只要有助于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助于拓展工作思路,开阔工作视野的,她都会不辞辛苦地去学去做。

为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排忧解难是她从事妇联工作十四年来几乎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十几年的经验告诉她,许多上访妇女都是因为法制观念淡泊,法律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为了帮助广大妇女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她的亲自联络参与下,县妇联与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了花垣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等。她每年还把各乡镇妇联主席、县直妇委会主任集中起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她们成为普法宣传员,使广大妇女能自觉守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6年是新《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她抓住这个契机,认真组织,精心筹备,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咨询活动,在县边城广场组织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系列宣传活动,有3000多名群众参加了此项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对法律的知晓率,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同时,她充分利用宣传专栏、标语、广播、县妇联简报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把普法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通过个案示范,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在她心里,信访件不在大小,纠纷不在难易。她坚持做到一点:就是要让来访者真正解开心头的结,让公平与正义真正得到伸张。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她坚持热心、静心、耐心、贴心的原则,热情接待、耐心疏导、尽力援助、督促妥办,切实为她们排忧解难。如:花垣县边城镇张女土去年7月上访到县妇联,反映其媳妇与自己关系不好,经常被媳妇虐待,自己已经到法律起诉媳妇,来县妇联的目的是想了解官司的胜诉把握性。姚敏了解事情原委后,认为婆媳关系不好是缘于生活上的一些误会,如果通过官司解决反而不利于双方以后的相处。为此,她一方面耐心地做张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联同基层妇联组织去张家里做媳妇的工作,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后,婆婆主动撤诉,媳妇也表示会好好对待婆婆,现在婆媳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像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十几年来,她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来电500余件次,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特别是担任陪审员以来,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先后15次参加了婚姻、家庭暴力等案件的审理,极大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县里评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信访维权工作是一个神圣而平凡的工作,平凡之中蕴藏着细微,为了切实维权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不畏炎热酷暑,到乡镇走村串户,对上访家庭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向分管的领导汇报,争取县领导重视,切实为她们排忧解难。

她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以对信访维权工作的强烈责任感,默默地为妇女儿童解决的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她的努力下,许多受害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许多家庭重新恢复了和睦与安宁。

今天,她仍然在妇女儿童信访维权的岗位上坚守着,以一颗火热执着的心,真诚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

花垣县妇联

编辑:二花小姐。

稿源: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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