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200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于5月22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 “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通过广泛覆盖、深入社区、强化宣传等方式,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提高流动人口预防儿童拐卖、识别拐卖犯罪的能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共同为儿童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包括宣传行动和社区行动两项具体行动。在未来三个月内,宣传行动将在15个省区市相继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防拐宣传声势;在各地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候车室、车厢内等宣传载体上,滚动播放“预防拐卖、安全成长”等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特别是在7月客运高峰期间,组织义务宣传员在列车内和沿途火车站开展深入宣传。社区行动将深入社区组织百场反拐知识讲座、开展社区志愿宣传、家庭学校安全教育和建立家庭支持服务中心等活动。随着行动的深入开展,七部委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共同推进儿童安全成长理念的深入人心,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营造儿童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
编辑:恋恋风尘
稿源:中国妇女网